金融界2023年11月8日消息,江阴公路客运有限公司因涉嫌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东台市交通运输局罚款0.1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09月07日12点24分,江阑公路客运有限公司所属的苏BN5032(黄)“江阴—东台”市际临时客运班车在江苏东宇公路运输有限公司门前被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发现未按核定的站点停靠。经调查,该客运班车核定的起讫站点为江阴—东台,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为靖江,如皋。江苏东宇公路运输有限公司门前并不是该客运班车核定的停靠站点。
江阴公路客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二款,构成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东台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给予江阴公路客运有限公司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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