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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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刀刀杆伸出刀架不宜太长,一般长度不应超出刀杆高度的1.5倍(车孔、槽等除外)

2、车刀刀杆中心线应与走刀方向垂直或平行。

3、刀尖高度的调整:

(1)车端面、车圆锥面、车螺纹、车成形面及切断实心工件时,刀尖一般应与工件轴线等高。

(2)粗车外圆、精车孔、刀尖一般应比工件轴线稍高。

(3)车细长轴、粗车孔、切断空心工件时,刀尖一般应比工件轴线稍低。

(4)螺纹车刀刀尖角的平分线应与工件轴线垂直。

(5)装夹车刀时,刀杆下面的垫片要少而平,压紧车刀的螺钉要旋紧。

4、工件的装夹

(1)用三爪自定心卡盘装夹工件进行粗车或精车时,若工件直径小于30㎜,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的5倍,若工件直径大于30㎜,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的3倍。

(2)用四爪单动卡盘、花盘,角铁(弯板)等装夹不规则偏重工件时,必须加配重。

(3)在顶尖间加工轴类工件时,车削前要调整尾座顶尖轴线与车床主轴轴线重合。

(4)在两顶尖间加工细长轴时,应使用跟刀架或中心架。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调整顶尖的顶紧力,死顶尖和中心架应注意润滑。

(5)使用尾座时,套筒尽量伸出短些,以减少振动。

(6)在立车上装夹支承面小、高度高的工件时,应使用加高的卡爪,并在适当的部位加拉杆或压板压紧工件。

(7)车削轮类、套类铸锻件时,应按不加工的表面找正,以保证加工后工件壁厚均匀。

5、车削加工

(1)车削台阶轴时,为了保证车削时的刚性,一般应先车直径较大的部分,后车直径较小的部分。

(2)在轴得工件上切槽时,应在精车之前进行,以防止工件变形。

(3)精车带螺纹的轴时,一般应在螺纹加工之后再精车无螺纹部分。

(4)钻孔前,应将工件端面车平。必要时应先打中心孔。

(5)钻深孔时,一般先钻导向孔。

(6)车削(Φ10—Φ20)㎜的孔时,刀杆的直径应为被加工孔径0.6—0.7倍;加工直径大于Φ20㎜的孔时,一般应采用装夹刀头的刀杆。

(7)车削多头螺纹或多头蜗杆时,调整好交换齿轮后要进行试切。

(8)使用自动车床时,要按机床调整卡片进行刀具与工件相对位置的调整,调好后要进行试车削,首件合格后方可加工;加工过程中随时注意刀具的磨损及工件尺寸与表面粗糙度。

(9)在立式车床上车削时,当刀架调整好后,不得随意移动横梁。

(10)当工件的有关表面有位置公差要求时,尽量在一次装夹中完成车削。

(11)车削圆柱齿轮齿坯时,孔与基准端面必须在一次装夹中加工。必要时应在该端面的齿轮分度圆附近车出标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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