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重整申请被受理的情况
2019年7月25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沈阳机床”)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的《告知书》。《告知书》称,沈机集团下属6家子公司沈阳机床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沈阳沈机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捷机床有限公司、沈阳中捷镗铣床有限公司、沈阳沈一重装精工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被申请企业”)作为沈阳机床的债务人分别收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破产重整申请裁定书》,法院已分别裁定被申请企业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
二、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其他需披露事项——公司被申请重整进展情况
2019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法院《通知书》([2019]辽01破申14-1号)。《通知书》称,沈阳美庭线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19年7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56),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说明。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裁定书,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资产减值的风险
(二)公司被申请重整的风险
目前申请人已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末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由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然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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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告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